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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20-05-13 09:05 发布单位:重庆市生态环境局

       为提高工业企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完善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机制体制,提升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。近日,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,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,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。

《通知》明确要坚持绿色发展,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。促进长江及其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、5公里范围内产业优化调整、合理疏解,加快推进“三线一单”应用。同时将加大政策、资金、技术扶持,并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;通过“局长接待日”和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、渠道,面对面解决工业企业的合理诉求。

《通知》明确将强化环境准入源头防控作用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,严控“两高一资”项目和过剩产能项目,对国家和我市明令禁止的过剩产能工业项目,不予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持续开展长江、嘉陵江、乌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,落实“排查、监测、溯源、整治”等重点任务,逐步形成权责清晰、监控到位、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。

在工业企业污染源监测方面,将建立健全“企业—园区—区域(流域)”三级环境监测体系,全面监控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情况;突出监管重点,创新“网格化”监管方式,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。

此外,《通知》还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高标准监管。将健全五级环境管理机制,实现监管责任全落实。同时,抓好日常监管全覆盖,充分利用卫星遥感、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提升要素智慧监管水平。

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5月12日